那是我们婚后不久的一个寒冷的早晨,我和水獭先生上午在公司都有重要的事情,于是我们不到六点半就出发了,谁知道那天二环三起车祸,从黎明前的黑暗一直等到天光大亮,车也没有挪动多少,我们只好从最近的一个出口下了环路,连跑带喘得地铁转公交去上班。
那天中午的时候,水獭先生突然在微信上问我:我婚戒不在手上,我早上出门的时候戴了吗?
这我哪里记得,只好暂时安慰他:也许你昨天晚上洗澡的时候摘下来了?
水獭先生也自我安慰到:洗澡的时候确实还在,也许吧,晚上回去好好找找。
当我们一起在家翻箱倒柜、水獭先生也确认不在公司之后,我们不得不承认,刚刚戴了不到一年的婚戒,确实是丢了。
那款婚戒是我心心念念多年的,结婚时拜托朋友设计、特意找工厂建模定做,花了不少功夫,我也格外喜欢。水獭先生小心翼翼得看着我,貌似等待着狂风暴雨的来临。
我脑子里却突然闪现出家庭伦理剧里面女主咆哮的画面:婚戒也能丢,你咋不把自己丢了呢?说明你根本就不爱我,不在乎我!在乎我的话,一天不知道会摸婚戒多少遍,怎么可能丢在哪里都不知道!平时磨磨唧唧丢三落四说你从来不当回事,这次看你怎么办,定做的买都买不到!结婚不到一年就丢了戒指,你说你是不是不想和我过了?!。。。
脑补着这样的场景,我突然觉得这样的画面实在太过狗血与可笑。于是和水獭先生说,没事呀,以后再做一个好了。
这次轮到水獭先生难以置信得看着我了。他大概在想,婚戒丢了都不生气,她不会是不爱我了吧?
为什么不生气呢?大约是因为一碗红烧肉吧。
我喜欢吃红烧肉,却不善厨艺,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孩以及家族里面最小的孩子,无论平时生活还是家族聚餐,厨房都是绝轮不到我伸手的地方。偶尔去厨房凑个热闹,大人们都会说,快出去呀,小心热油溅到你。
高中读书最苦、最能吃的时候,红烧肉成了我心头的最爱。妈妈总是会在周一做一大锅,油汪汪、甜腻腻,透着暗红的酱色,抚慰着单调而饥饿的肠胃,有时可以吃上整整一个星期,剩下的肉汤也会用来拌米饭。
后来到千里之外读书、工作,再也没那样痛快得吃过热气腾腾的红烧肉,在外聚餐时大约是因为矜持,偶尔点外卖,送来时也已经半凉。
和水獭先生相识后,无数次提起对红烧肉的热爱。水獭先生就说,我做给你吃吧。
从没做过饭的他,穿上我的小花围裙,写惯代码的手操了菜刀和锅铲,在他一边看着菜单一边颠着炒锅两个小时之后,红烧肉出锅了。
那天中午,我抱着碗吃了两大碗饭,水獭先生好笑得在一旁看了许久,把剩下不多的肉放进冰箱,说留给我晚上再吃。
从那以后,每当我不高兴或者工作很累的时候,水獭先生就会凑过来说,周末给你做红烧肉?每次去他家里,第一顿饭也一定会有水獭妈妈做的红烧肉,有时里面还炖了土豆、豆腐,吸饱了汤汁,甜糯绵软,一块块被夹进我的碗里。
水獭先生时常感概,我们水豚真是好养活,一碗红烧肉就心满意足,请问牵出去的话百公里耗几杯奶茶?
后来的后来,我喜欢吃的,水獭先生还做过许多,咖喱饭,炸大虾,生病时加了胡椒的西红柿鸡蛋疙瘩汤,天热时加了冰糖的绿豆汤,当然还有我最爱的红烧肉。水獭先生颠勺的技术日益精进。
曾看到过一个绝妙的比喻,婚姻啊就是和一个人面对面吃饭,吃啊吃啊,一直吃上一辈子。
在少年强说愁滋味的年纪,我也曾经感叹过“人生若只如初见”的美好。认识水獭先生之后,我不顾形象地啃过大棒骨,无视体重得咬着红烧肉,嘬着奶茶吸管列着长长的我想要去吃的美食的清单,水獭先生总是说好,对于任何的我的天马行空的也许不切实际也许无聊的幻想,即便是“初见”,也如同老友一样包容和默契。
一个冬日的下午,阳光正好,水獭先生突然发来一条消息,“与君初相识,犹如故人归”。
如果说“人生若只如初见”是那最初的金灿灿的、带着美好象征的婚戒,那“与君初相识,犹如故人归”就是那热气腾腾的红烧肉。有去腥、烧肉皮的耐心,有熬糖色的仔细,有调味时的偏爱,还有从头到尾的、冒着烟火气息的真实的生活,更有一口咬下去从舌到胃的喷香甘甜的回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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